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詐欺案塞爆 法官忙搶人犯借訊

編輯部 11小時前 2 瀏覽
詐欺案塞爆 法官忙搶人犯借訊
司法院委外民調顯示,去年民眾對法官審理案件的進度,評價最差,滿意的有63.4%,不滿意有31.4%。但法官有苦難言,除司法人力不足外,「被告在監所」提訊問題,熱門程度堪比搶演唱會門票,有法官說:「等1名人犯等了1年」,導致結案困難。中華民國法官協會建議,可借鏡新冠疫情時的經驗,在確保公平審判與被告防禦權的前提下,擴大遠距審理的適用範圍,實質減輕法院負擔。

匿名的法官內部討論區《法官論壇》有貼文指出,法官每次收新案,最擔心的是被告在監所,每每看著書記官為了確認人犯在哪,以及與其他院檢協調提解事宜,就不知浪費多少時間;且各監所登記提解人犯的方式五花八門,有的要發函登記、有的可電話登記,或在提解前1至2周才允許登記。

有法官說,某些承辦法官把人犯提解走後,就不願借給其他法官,即便願意派車當天解還,也不肯借人。因此除放寬簡式審判程序得以遠距訊問,也希望司法院能與法務部、矯正機關整合借提人犯的登記系統,而非因一堆審判行政的制式流程,導致書記官時間都浪費在無意義事情上。

法官協會指出,近年詐欺案暴增,本島監所長期處於高負荷狀態,部分在監所被告在無直接連結因素下,被移往偏遠甚至離島監獄,且往往同時涉有多起、管轄跨多個法院的案件;現行制度下,跨轄提解被告需動用大量戒護人力、交通時間與法院行政資源,卻常僅為進行短暫的程序性開庭,導致案件因提解困難而延宕。

協會建議司法院比照疫情期間的實務經驗,針對在監所收容的被告,且審理法院與監所位於不同轄區的案件,制度化開放法官得依案件性質,以現有視訊設備進行審理程序。

而律師可在法院端或監所端陪同,被告的陳述權與即時溝通都能獲實質保障,可有效減少跨轄區提解需求,降低監所與法院人力壓力,縮短案件審理時間,讓法官將心力用在裁判本身,而非行政消耗,同時也展現司法院在程序正義不打折前提下,務實運用科技的決心。

詐欺案暴增成新收案件第1名,「搶人大戰」亂象從檢警偵辦就存在,因1名詐欺、洗錢犯,常涉及多起案件,被收押、服刑後,各單位會借提偵訊,某些「熱門」嫌犯在收押期間,幾乎每天都有警方借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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